Wednesday, May 20, 2009

18PL (4)

上个月的那三个青年已经被警方发现。报纸刊登出来的图片,让我看了觉得很自豪。这样的方法来毁灭证据,警方肯定无法发现。抛下那份已经被我翻了五六次的报纸,我像往常那般拿起那恐怖的褐色箱子,打开后面的那扇门。

我喜欢在那些被搁置的工地里表达自己的恐怖欲望。比起白白色的停尸房,仪器满满的实验室,工地来的简单又不可怕。

眼前的那两个家伙是在7-11便利店前绑走的。可怜的他们,连刚买的可乐还没喝完就被我弄昏了。禹威卖我的迷魂药果然好用。我只是在他们与我擦身而过时把那枝小小的针刺在他们的背后而已。在两分钟的追逐之后,他们就晕倒了。抬他们上车更简单了,路人只会误会他们为那些喝醉的酗酒大汉。

那两个家伙的嘴巴被我墨西哥红辣椒塞着。他们脸上的表情真的很滑稽。眼泪直流,却还在一旁支支吾吾着什么。他们被我用绳子绑着,成了一个大字型。他们还是赤裸裸的。那两个大汉身躯算得上庞大,属于肌肉男的。肌肉男A在那里无谓挣扎,肌肉男B就在他旁边低头不语(当然,他的嘴巴被红辣椒辣呛了无法说话。),在省思之类的吧。

我拿起了一枝两端尖锐的铁条(大概长一米),满满地将之插入肌肉男A的腹部。卖力与强硬之下,那枝铁条终于穿过了他的腹部,还有脊椎,从背后透了出来。肌肉男A的叫声可能很响亮,但是嘴巴被塞了,他的痛楚只能留在心里和皮肤上,无法透过声带振动发泄出来,可怜。A喘气很大声,辛苦了他。之后,我把B的架子推去A的背面,两个人背对另一方。我锁固了架子的滑轮,之后再把那枝铁条刺去B的背后。

肌肉和骨骼的强硬,使我花了大概五分钟才把他们两人串起来。B在疯狂地喊了几十秒后就晕倒了。算了,反正他们被串起来就是了。我在那个箱子里拿起电钻,开了开关。“叽~”,这个声压让我很兴奋,钻在人体应该会很特别。于是,我走向A,把电钻瞄准在他的膝盖上,狠狠地钻了一个很深的洞。血液溅上,和骨头被磨损的骨灰一起,弄脏了我的衣服。A在我钻他左脚的膝盖就晕倒了。他的小腿血丝斑斑,一条条地,有的还停留在他毛茸茸的小腿毛上。

趁他晕倒了,我打算解决了他。于是,我拿了菜刀,帮他的小腿剥皮,血淋淋地小腿让我很满足。十分钟后,大小参差的腿皮已经接近剥光,剩下肌肉层。此刻,A已经没有呼吸了。我继续在他的小腿下功夫,把肌肉和处于关节的筋割断,在把肌肉和骨骼分开。这个比较简单,只花了我大概十分钟,两个健壮的小腿已经变成了骨头了。B醒来了。我担心他受不了刺耳的声音和血腥味,所以我拿起了狼牙棒敲在他的太阳穴。他的挣扎停止,眼皮颤抖了一下,头甩一边就挂掉了。血丝从脑袋流了下来。狼牙棒还粘在他的侧脑。

回到A,我把电锯在他的胸口锯了一个“X”型,然后把斧头猛猛地送到他的胸口里。血,很多很多地血,很红色。打呀打呀,不久之后他的胸口已经模糊了。我伸手去掏空他的胸膛,把心脏和肺部拔除。今天的早餐可以是“麻辣心脏”或者是“牛奶人肺”之类的。我走到后面的烤炉去,促促之下把那两块肉腌了,放在一旁发酵。

A的脸部皮肤也被我剥了下来。明显地他脸部消瘦,没有多少脂肪。但是他粉红色的脸部肌肉极为性感,于是我把他的眼睛挖出,嘴唇割掉,再把他的头部锯断。他的身子已经被我处理得七七八八了。因为刚刚在把头部分割时,我还帮那可怜的家伙分尸,成为了十三段大小不一的尸块。手掌,足部,手臂,都被我拿去工地后巷去喂饥饿的野狗积积阴德。其余的部分我把它们放在绞碎机里弄成浓浓的血肉饮料了。

那个被肌肉覆盖的头部已经被我掏空脑袋。剩下的就是一个头颅和粘着的肌肉了。算了,不玩了,我把它挂在一旁,准备向B下手。我拿起电锯把他从侧身锯一半,俨如电影《13 Ghost》那个男主角被自动门侧身切半那样。很吃力,很费时,但二十分钟后后始终完成了。我拿起机关枪上膛,在向B的身躯扫射。子弹打在皮肤肉体的声音很悦耳,就是那种“扑扑扑”的声音。M16的威力果然厉害,大部分B的骨头被子弹射断,骨头摆成了一个奇怪的角度。暗喻着我的胜利。

我咬了两口小脑,很不愉快地吞了下去。接着也把A的心脏和肺部吃力。说真的,味道不错,只是硬了一点。腌制得刚刚好。血液还残留在地上,粘在沙子和石块上,只有那个空空的头颅在那里大煞风景。懒惰是我的本性,收拾的工作留给警方和法医好了。回头都没有,我拿起了工具箱,走到车旁,喝了一口白兰地,试图冲淡口中还缠留不离地血腥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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